根据《四川民族学院先进班集体推选办法》(川民院发【2024】61号)和学生处关于2025至202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推选工作的通知,文学院组织开展了先进班集体的推选评议工作。经过对申请班级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评议,推选出先进班集体2个。现将我院拟向学校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如下:
先进班集体: 文2342汉语、文2443汉语
本次公示期为3天(6月23日—6月25日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实名向文学院反映。
文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:0836-2856265 办公地点:A2206
文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电话:0836-2856078 办公地点:A2205
文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电话:0836-2857101 办公地点:A2204
四川民族学院文学院
2026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