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川民族学院先进班集体推选办法》(川民院发【2024】61号)和学生处关于2024—2025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推选工作的通知,文学院组织开展了先进班集体的推选评议工作。经过对申请班级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评议,推选出先进班集体2个。现将我院拟向学校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如下:
先进班集体: 文2243汉语、文2341汉语
本次公示期为3天(6月23日—6月25日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可实名向文学院反映。
文学院办公室电话:2856265 办公地点:A2206
文学院党委书记:谢军 办公地点:A2205 电话:2856078
文学院副院长兼纪委书记: 高椿霞 办公地点:A2203 电话:2857167
文学院
2025年6月23日